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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界『嚴懲』新定義!?女公安為警察爭取的嗎?

這個有趣的新定義出爐了

警政署長指示的『嚴懲』就是

自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女警』『小過一次

宣稱只是口誤』的所長『申誡兩次

我想這可能是全世界最輕的『嚴懲』了

如果『嚴懲』只是如此,那以後公務員日子可好過了

畢竟大家會搞到讓警政署長『代表道歉』的事件應該可能性極低吧!

所以以後可以比照辦理

署長說嚴懲,就是小過申誡

那其他的處分可能只會有『口頭訓示』吧

哪~以後警察同仁日子應該很好過啦~



女警失言 記過調職
中時 更新日期:2008/10/27 04:33 張企群/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仁愛路派出所女警周玉敏,氣不過攤商的辱罵,順應攤商話回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女警」失言風波,分局廿六日做出懲處,周員記小過一次所長蕭世典記申誡兩次、分局長李金田自請處分。懲處案將報請市警局核定。



女警執勤失言 王卓鈞:調查嚴懲
中央社 (2008-10-25 16:30)

(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孫承武台北二十五日電)北市中正一警分局周姓女警今天上午執行凱道景福門前攤商驅離勤務時,與攤販口角,脫口而出自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警政署長王卓鈞對此表示,周姓女警發言不當,已損及警察形象,他除了代表警察道歉,並指示北市警局調查嚴懲

王卓鈞受訪指出,周姓女警的發言至為不當,他相當遺憾;基於損及警察形象,他除了代表警察表達最大歉意,並指示北市警局在這次勤務結束後調查嚴懲,予以行政處分。

根據北市警局初步調查,在中正一警分局仁愛路派出所任職的周姓女警,上午執勤時因一時情緒受到刺激,脫口而出自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周姓女警也在事後道歉。

周姓女警警專九十五年特考班畢業,今年二月十四日畢業分發到中正一警分局警備隊,七月才調仁愛路派出所。9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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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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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扁時代出這種包,我看好幾個人要被摘掉烏紗帽!

    申誡,記過?
    無關痛癢,敷衍了事!
  • 應該是敷衍了事沒錯,反正也沒人可以怎樣!

    weisuereplied on 2008/10/27 19:43

  • >在扁時代出這種包,我看好幾個人要被摘掉烏紗帽!

    國民黨在野的時候可以這樣亂搞,難道我們現在也要跟著亂搞嗎?

    這個女警只是說錯話而已,兩個申誡不算嚴懲?那如果他又轉頭打了記者要怎麼罰?開槍打傷了記者要怎麼罰?開槍把附近的記者通通斃了又怎麼罰?

    就算不清楚法律上所說的比例原則,至少可以想想以德報怨,何以報德的教訓吧?
  • 1.女公安是記小過,不是申誡!

    2.這是超大型聚會,講出那樣的話,最好檢討一下思想的忠誠度吧!

    3.打了記者等等都是假設性的問題,不過既然『嚴懲』只有小過,就算打了記者,應該也沒辦法把處罰加重了吧!

    4.以德報怨?以怨報德?好像扯遠了吧!

    weisuereplied on 2008/10/27 19:47

  • 是沒看到女警開槍,這些都是假設的問題,那自焚?暴力相向的事倒是發生了,是真實的,暴力黨就是暴力黨。子虛烏有的事講一堆,自已做了些狗屁倒糟的事都沒看見,台灣人的血汗錢,還來。
  • 在阿扁時代的投資人有沒有虧很多,我是不知道啦!
    但是520之後虧一大堆錢的人倒是滿街都是!

    weisuereplied on 2008/10/27 19:49

  • 拜託,那個女警又不是三歲小孩,口誤可以口誤這麼長的一句話喔。
    說到暴力,那些泛藍的紅衫軍,還不是對經過的車子施暴,將車窗毀損,還有當時結社過於吵鬧,有附近師院學生上台要求音量減少結果卻遭來藍軍支持者的暴力相向,痛毆學生。這樣泛藍支持者是多和平,是多高尚,少笑死人了。馬區長不是政策跳票就是朝令夕改,在不然就是抱大陸大腿,他還會做什麼,真是無能透了
  • 我也是很不能認同『口誤』的說法!

    weisuereplied on 2008/10/27 20:12

  • 是口誤

    她是口誤如果說是上級是民進黨一定是兩大過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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